平安鑫盛混合发起式A,平安鑫盛混合发起式C: 关于平安鑫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08:55 点击次数:7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鑫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14 日
基金名称 平安鑫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鑫盛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17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5 年 5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鑫盛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鑫盛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鑫盛混合发起式 A 平安鑫盛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1759 011760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4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5 年 5 月 12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 年 5 月 1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平安鑫盛混合发 平安鑫盛混合发
基金份额类别 合计
起式 A 起式 C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000,994.04 0.00 10,000,994.0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994.04 0.00 10,000,994.04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0.00 0.00
合计 10,000,994.04 0.00 10,000,994.0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单位:份)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
- - -
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 - -
(单位:份)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占基金总份额比
认购本基金情况 - - -
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是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为 0 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持有份额占基 发 起份 额占 基 发起份额承
资金类别 持有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数
金总份额比例 金总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基金管理人 10,000,000.00 99.99% 10,000,000.00 99.99% 三年
基金管理人公司高
- - - - -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99.99% 10,000,000.00 99.99% 三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
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
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
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